2024-12-2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308
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人生中最深刻的羁绊。从最初的“我养你”到后来的“我靠你”,这段关系注定充满爱与责任。
在北京某区一位父亲年迈多病却无人照料,儿子拒绝承担赡养义务。重重矛盾背后,一封26页的亡母万字遗书更是无情地揭开了家庭多年积累的伤痛。
在这场冰冷的对峙中,法律成为父亲最后的依靠。在诵盈律师的帮助下,这位父亲的尊严与权益得以维护。
01
案情介绍
张强和妻子张华早年通过相亲结合,婚后夫妻感情平淡,但始终努力经营。由于张强工作性质特殊,常年出差在外,夫妻俩结婚多年未育,直到40岁才迎来了他们的独子——张冰。
中年得子,让这对夫妻对孩子格外溺爱。他们将张冰视为生命的全部,舍不得让他受一点委屈。从小到大,张冰想要的东西,夫妻俩总是想方设法满足,哪怕勒紧裤腰带也在所不惜。
然而,这样无底线的骄纵,却让张冰养成了任性跋扈的性格。长大后,张冰更是沉溺于网络游戏,对生活的责任感几乎为零。
为了让张冰能有一个“体面”的婚姻,张强和张华咬牙凑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购买了一套新房,房产证登记在张华名下。本以为建立一个幸福的小家庭,却没想到,张冰结婚仅一年半,妻子与婆婆矛盾不断,甚至发展到大打出手,婚姻关系破裂。家庭的琐碎和张冰的不作为,彻底压垮了两位老人。
张华身体素质本就不强,再加上工作压力和坐月子时落下的病根,后来发展到全身病痛。老两口多次住院,张冰不仅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反而对父母的诉求不闻不问。张华最终带着一腔怨恨与病痛,于2021年过世。
张华去世后,父子之间的矛盾彻底激化。张冰对母亲遗产的分配心生不满,尤其是眼下自己居住的房屋,更成为父子争夺的焦点。围绕房产归属问题,父子俩先后两次对簿公堂。
法院在一审和二审中均判决房屋归父亲所有,但要求张强按比例支付折价款给张冰。然而,这一判决并未平息纷争,张冰对结果不满,多次申请强制执行,不惜冻结父亲的银行账户,给本就年迈多病的张强造成了难以承受的压力。
73岁的张强在无奈之下,拖着病躯第三次提起诉讼,以共有物分割为由请求法院将涉案房屋拍卖变现。最终,法院支持了拍卖决定,但父子之间的关系早已彻底破裂,矛盾难以调和。
张冰更是针锋相对,以分家析产为由再次起诉父亲,同时在生活中与父亲断绝往来,拒绝履行任何赡养义务。张强为此找到了张冰,可张冰却躲着不见,声称母亲去世后留下的存款和父亲本身的退休金足以维持生活,不应该向他索要赡养费。
儿子冷漠的言语深深刺痛了张强的心,他决定为自己和亡妻讨回一个公道,于是找到了我们,第四次提起诉讼,以儿子拒绝赡养为由向法院主张合法权益。
为维护张强的合法权益,也为更全面地还原事实真相,诵盈律师事务所特别指派经验丰富的罗宪康律师代理此案,用法律的力量为张强撑起最后一道保护伞。
02
案件焦点
本案围绕以下三大争议焦点展开:
一是子女是否可以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张冰以自身收入有限、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且认为父亲有退休金可以独立维持生活。
二是遗产分配纠纷对赡养义务的影响。
张冰对母亲张华遗产的分配存在不满,并将此作为与父亲张强对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家庭关系对赡养义务履行的影响。
张冰指责父亲长期对自己缺乏理解,父子关系疏远,而母亲遗书中对张冰行为的批评亦加深了矛盾。家庭情感纠葛虽深,但法律对赡养义务的规定并不因情感因素而减免。父母年迈体弱,子女的赡养是基本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03
办案经过
罗宪康律师介入后,并没有仅仅将主张赡养费用作为目标,还时刻牢记双方的亲密关系,注重在处理案件中维护和修复父子关系。
因此,在提起赡养费纠纷之诉的同时,罗律师积极与张冰会面沟通,先耐心地听取张冰的想法和顾虑,疏导其不满情绪,再依据法律指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现在张强年老体弱,张冰作为儿子,应当履行对父亲的赡养义务,尽管母亲张华去世时留下了一定的遗产,这笔钱也不能替代其对张强的赡养义务。
交谈中,罗律师态度温和且坚定,传递的内容明确通俗,体现张强要求赡养费的合理性,化解张冰的误会与不解。但数年的委屈和辛酸,已经让这对父子很难放下心结。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张冰没有参加庭审,而是委托再婚的妻子代其出庭。
就在案件审理的关键时刻,一封尘封十余年的万字遗书悄然呈现在法官的面前。
这是张强的亡妻张华在病痛缠身时写下的长文,字里行间充满了对人生的控诉、对儿子行为的失望,以及对丈夫张强的深切怜惜。
这些文字如泣如诉,直击人心,将她未尽的遗愿化作了一封沉甸甸的“家书”。
这份“家书”整整26页,上万的文字里写着老两口从生育到给儿子结婚、再婚这些年,他们数不尽的委屈和无奈。为此,父母和儿子多年来几乎零沟通、不来往,说到这些时,张强忍不住几次失声痛哭。
这封遗书不仅为案件增添了更多真相,还揭开了这场家庭悲剧的根源,让每一个参与者深感唏嘘和警醒。
而面对张强的控诉,张冰的妻子辩称:
其一,张冰因为工作性质休息不稳定,也经常电话关心父亲;其二,张冰因再婚缘故,需要给前妻的孩子抚养费1200元/月,而且目前又育一子,而现任配偶照看孩子没有工作,还要还房贷,张冰经济压力大,没有能力支付高昂赡养费;其三,张冰认为父亲性格有缺陷,从未体谅自己,且目前退休金3000元/月,已完全覆盖自己治疗和日常花销。
04
判决结果
庭审过程中,罗律师从证据出发,指出张强的养老金不足以覆盖其养老院及其他日常生活的花销。又结合张冰的收入、支付赡养费数额和实际负担能力等,核算并建议张冰每月支付的赡养费数额。
经过双方激烈的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罗宪康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张冰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
0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06
律师解读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老人不是“情分”,而是“本分”,是法律规定为人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必须尽到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履行。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请求被告支付赡养费用的诉求是赡养纠纷中最为基本、最为普遍的诉讼请求。
赡养费的数额没有固定的法律依据,但其考量因素,法官会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综合确定。
07
案件总结
《颜氏家训》里说,骨肉之爱,不可以简。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父母与子女之间产生隔阂是日积月累而来,以致双方对簿公堂。感情是相互的,出现问题两方都有责任。
遗产本是家族发展的基石,却在恩怨交织中变成了冲突的导火索。矛盾的升级,让两代人彻底站在了对立面,令旁观者无不唏嘘。父爱与子责,理应是两代人之间最稳固的纽带,却在一次次争执中被逐渐消磨殆尽。
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不仅是对法律和判决的不屑和藐视,也是对父母的无情和冷漠。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动物且然,况于人乎?
家事案件,情感多于理性,往往需要双方打开心结方能真正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