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69
代爷爷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孙子,爷爷去世以后,孙子小代拿着遗嘱要去公证处继承办公证手续,工作人员说你这个遗嘱没有问题,但是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并不是你。
小代就纳闷了,说我怎么就不是继承人了?因为按照《民法典》是这么规定的,说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是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你看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没有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小代一听,哦,「我这不是法定继承,我有遗嘱的」工作人员说,虽然你拿的遗嘱是有效,但是你这遗嘱继承起来还挺麻烦,你必须得让法定继承人都来签字,小代找到了叔叔姑姑,叔叔姑姑说「没问题,我们也都知道,你是爷爷带大的,爷爷把房子留给我们也没意见,但是最近比较忙,过两星期再说」。
结果一过两星期小代再找叔叔去签字,叔叔说不签了,说爸爸的这份遗嘱我们不认可,小代一听就急了,「你凭什么不认可?你之前不是认可吗,怎么又不认可了」,所以小代就到法院去起诉,法院最后的判决是什么?很遗憾,这份遗嘱已经过期失效了。所以记住。遗嘱有效不等于手续简单,法定程序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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