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6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40
最近遇到个真实案例,让当事人本人惊掉下巴
这个当事人是个独生女,她的父亲去世后想继承房子
房管局竟要求她找叔叔姑姑签字!
"我爸的房关亲戚什么事?"
一问才知背后藏着继承法大坑
时间线复盘:
1.父亲去世→奶奶还在世(第一顺位继承人)
2.奶奶未表态继承→突然去世(触发转继承)
3.奶奶的份额→由她子女(叔叔姑姑)继承
这是因为《民法典》规定:
若父母去世时祖辈健在,
祖辈过世后其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哪怕你是独生女也要亲戚配合签字
结果她的叔叔开口要15万才肯放弃
过户后立刻被拉黑断绝关系
直到现在,她都无法理解:"明明是爸爸买的房,凭啥分走20%?"
独生子女必看避坑指南
1.父母在世时尽早立遗嘱,可指定仅由子女继承;
2.若父母已经去世,祖辈健在,同步沟通继承意向
3.遇到转继承纠纷先找律师咨询
记住,法律不认"理所应当"
亲情在巨额遗产前可能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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