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病重期间自书遗嘱的效力

    2021-10-1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81

    病重期间自书遗嘱的效力
    病重期间自书遗嘱的效力
     
    在实践中,遗嘱的效力是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要按照遗嘱来进行被继承人身后财产的分配。如果行为人在患重大疾病期间想要立遗嘱的,那么病重期间自书遗嘱的效力有多大?

    我们需要先明确立遗嘱的先决条件,即立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因此若遗嘱人虽然病重,但意识清醒,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那么其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是有法律效力的。若遗嘱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确表达自身意志,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诵盈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在线咨询

    上一篇:不动产遗嘱自书需要公证吗

    下一篇:病重期间的自书遗嘱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