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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权的分配

    2021-11-1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

    遗产继承权的分配
    遗产继承权的分配
     
    在很多时候人去世之前都不会写遗嘱,有的死亡是由于意外没写遗嘱,有的死亡没写遗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那么在去世之后遗产继承权是怎样分配的呢?
     
    关于遗产的分配,同意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割遗产,当然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反之,未抚养义务的人则可以少分或者部分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根据我国继承法上的法定遗产继承有先后顺序之分。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
     
    ⑴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⑵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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