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遗嘱继承见证人问题

    2021-11-1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遗嘱继承见证人问题
    遗嘱继承见证人问题
     
    遗产继承是我们每个人几乎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伴随《民法典》的出台和实施,关于继承法又得到了修改和完善,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民法典》继承编中对于遗嘱继承见证人的有关规定?

    一、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比如,文盲由于不识字而无法自己准确知晓遗嘱的文字和内容盲人双目失明而看不见遗嘱的内容、聋哑人不能听见遗嘱的表述等,这些人均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3)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通过遗产继承和受遗赠而能直接或者间接得到利益的人。也就是说,遗嘱中所涉及的继承人时范围、遗产分配等与他们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
     
    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是遗嘱人遗产的直接获得者,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他们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也可以间接地从遗产中受益。上述这些人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存在利害关系,这些人作为遗嘱见证人,就可能会使见证失去真实、公正的意义,也不能排他们出于自身的利。容易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甚至谋取私利,进行伪证,从事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活动的可能性。因而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
         二、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孙子能做遗嘱见证人吗?
     
    老人立遗嘱如果是自己书写的,那么有没有孙子做证明人都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老人立遗嘱如果是他人代书遗嘱,则必须有两个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孙子属于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孙子的爸爸具有继承权),那么代书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在线咨询

    上一篇: 打印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下一篇: 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