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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2021-11-1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网友疑问:公证处立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带好遗嘱原件,并需要带好个人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须经以下程序:
     
    1、公证人员介绍自己的姓名等,询问遗嘱人是否申请回避。
     
    2、公证人员向遗嘱人讲解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3、确定订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填写《遗嘱公证申请表》。
     
    4、公证机关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24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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