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2021-11-2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32

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房产不立遗嘱是很容易引发很多的矛盾的,所以现在不少人在准备房产遗嘱,下面就来说一下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第一: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1.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XXX遗嘱”。(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正文。(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
第二:房地产继承办理材料。
①提供被继承人的身份和死亡证明,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湾同胞证);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②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提供已婚结婚证;
(2)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应当提供死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明、未再婚证明。
第三:遗嘱继承的注意事项。
1.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视为无效。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相反,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丧失,部分或所有权转让,部分转让的,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
3.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视为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第四:遗嘱继承相关内容。
①民法典实施前订立的遗嘱,如果内容合法,有充分证据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②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的真实意思。如果有自己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没有相反证据,可以按照自己的遗嘱处理。
③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即使后来有行为能力,仍然是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失去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