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遗嘱一定要有执行人吗?

    2024-01-07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遗嘱一定要有执行人吗

      遗嘱不是必须要有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若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遗嘱怎样才有效合法

      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合法有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如你遇到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上一篇: 凭遗嘱继承房产要走哪些手续?

    下一篇: 遗嘱怎么写遗产留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