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遗嘱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2024-02-2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需要的手续主要是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权公证书如果继承人还没有满18周岁的话,那么需要提供监护权公证书。而且,在此之前,可能还需要先到当地的税务机关去办理免税证明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上一篇: 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是一个人吗

    下一篇: 遗产如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