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继承时要公证吗
2021-06-2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94
有遗嘱继承时要公证吗
遗嘱继承其实是分很多种的,比如说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等,每种的遗嘱要求和条件都不太一样,至于有遗嘱继承时要公证吗?就先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第一:民法典是否规定有遗嘱要进行继承公证?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无需公证。
一般而言,公证与否并非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性条件。所以,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写,签字,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证人在场作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
第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1.遗嘱者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具有正常的思维意识或语言表达能力,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身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遗嘱人受到威胁和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到威胁和欺骗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与之冲突。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者的财产与夫妻共有或家庭共有有有关,遗嘱者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过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无效。
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时,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需要明确的是,遗嘱公证的具体情况应根据遗嘱的具体条款进行处理,特别是对遗嘱条款有异议的,或者对有关情况的处理不明确的,可以合法进行公证处理,取得法律效力,但该公证不能生效继承权。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联系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