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需要公证吗
2021-06-2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62
遗嘱需要公证吗
很多人现在都觉得遗嘱需要公证,觉得如果遗嘱不公证的话,可能效力不够,所以下面的内容就给您说明遗嘱需要公证吗,相信对您有帮助。
第一: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一般而言,公证与否并非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性条件。所以,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等规定,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想要更多的保险,让那些可能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的人无话可说,可以将遗嘱拿去公证,按照国家公证机构的正式程序进行公证。通过这种方式,遗嘱的效力更加强大,即使有诉讼纠纷,也不必担心。综上所述,遗嘱不需要公证就能产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增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不是自己写的,符合要求的条件就会生效。
第二:有效的遗嘱都具备哪些条件呢
(一)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立下的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没有真正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没有与之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立下的遗嘱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他们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以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
没有行为能力的人立下的遗嘱,即使本人有行为能力,也是无效的遗嘱。遗嘱者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之后失去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聋哑、哑、盲等生理缺陷没有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到胁迫和欺骗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如果遗嘱被篡改,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建立的内容是处分他生前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如果遗嘱人在胁迫等外部因素的压迫下建立遗嘱,或者遗嘱被篡改伪造,都是别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者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者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拥有的遗产。因此,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这也反映了对公民个人所有财产的保护。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处分他人的财产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立遗嘱,未经另一方同意处分了所有夫妻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财产,遗嘱部分无效,充分说明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遗产仅限于个人财产,超过该界限的无效。
(四)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非法遗嘱主要有三种情形:
1.遗嘱取消了没有劳动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并未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遗嘱形式必须合法。
遗嘱可以是公证、自写、代书、录音、口头等。更多相关遗嘱公证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