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遗嘱上写明房产只归我,为什么还分给别人?

    2025-01-1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254

      现实生活中,不少老人上了年纪或身患重病后,会提前立下遗嘱,对自己的房屋等财产进行处置,以防百年后,亲人之间因遗产问题而产生隔阂。

      前段时间,有粉丝在后台留言了这样一个问题:

      我的父母订立了一份遗嘱,明确写明房子归我所有,那是不是就不会被其他亲戚分走

      注意了,不是有遗嘱就万无一失了,这几个问题你考虑过吗?

      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健在吗?

      他们养老金等收入情況如何呢?

      你父母的遗嘱对他们如何安度晚年有作出安排吗?

      你父母除了房产还有其他多少资产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保留一定份额

      给那些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如果遗嘱没有保留这部分份额怎么办呢?

      如果还没有继承发生,可以及时重新立一份遗嘱。

      如果继承已经发生,该怎么办呢?

      1.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同意按照遗嘱继承,就可以去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2.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认可遗嘱的内容,甚至因为偏心,想把自己的份额给到其他孩子,可能会闹上法庭。

      法院可能会根据老人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情况,判决一定比例的房产由他们继承。

      那这一部分的房产,在老人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可能会“落入”姑姑、舅舅的手中。

      需要注意的是,订立遗嘱时一定要考虑到

      是否有未成年子女、

      无生活来源的老人等情况。

      否则,即便有遗嘱,也会被其他人分走!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上一篇:爷爷立遗嘱,把房给孙子,居然拿不到?!

    下一篇:有遗嘱≠直接继承房产!你踩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