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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配请安心,“小三”有遗嘱也可能无效!

    2025-09-1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734

    一男子与妻子长期分居,后与家中保姆同居17年,临终前两次立遗嘱,将其三套房产(约4000万)全部留给保姆。保姆起诉继承,原配女子抗辩遗嘱无效。

    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遗嘱无效,理由包括:

    1违反婚姻忠实义务:长期同居行为已触犯《民法典·婚姻编》“配偶一方不得与他人同居”“夫妻应互相忠实”原则;

    2超出日常处分限度:夫妻共同财产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处分,但将巨额共同房产全部赠与他人,已明显超出;

    3不是善意第三人:保姆明知对方已婚仍同居并接受巨额赠与,不具备法律上的善意,依法不能享受遗赠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婚姻编关于忠实义务、《继承编》关于遗嘱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规定。

    此案提醒: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非婚同居者难以凭遗嘱分得大额共同财产,原配权益可依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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