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682
法律核心:遗嘱/遗赠的效力,关键在于“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父母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以为前儿媳仍是家庭成员,而将财产留给她,这属于 “重大误解” 。根据《民法典》,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何判断和操作?
1时间点是关键证据!
如果遗嘱订立时间早于儿子离婚时间:当时前儿媳确实是儿媳,遗嘱很可能有效。
如果遗嘱订立时间晚于离婚时间,且能证明父母 “不知情” :那么将财产给了一个法律上和家庭关系上已无关联的“外人”,明显违背了其真实意愿,遗赠极大可能被认定无效。
2必须提供的证据:
直接证据:父母与亲友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他们直至立遗嘱时仍认为两人是夫妻。
环境证据:儿子离婚后是否仍与前儿媳共同在父母面前露面,营造婚姻存续的假象。
证人证言:其他亲友、邻居等,可证明父母确实不知情。
3必须尽快行动!
撤销权有除斥期间(通常自知悉撤销事由起一年内)。一旦父母知晓儿子离婚事实,就应立刻着手准备证据,通过诉讼主张遗赠无效。
家庭财产,最怕信息错配。坦诚,永远是避免误会和纠纷的最好方式。 你身边发生过类似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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