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4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
“我爸去世前把房子卖给大姐了,我们一分都没拿到,房子已经过户了,还能要回来吗?” 实践中,法院不看证上写了谁的名字,看的是这笔“买卖”到底是真是假。
说三种比较常见的“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情况,大家可以做个参考。
第一种,老人去世前不久突然过户,没有真实付款,子女拿着买卖合同主张全部产权。
第二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擅自把含有已故配偶份额的房产过户给某个子女。
第三种,为了避税签假买卖合同过户,事后被其他继承人起诉。
法院审查的核心其实就三点:
1、有没有真实付款?成交价是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
2、过户时老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病历是关键证据。
3、其他继承人是否知情?
房子过了户,不代表交易就合法。法律看的是钱从哪来、交易是真是假、其他权利人的权益有没有被侵害。
我是杨志峥律师,专注遗产继承17年。在我看来,继承案件的终点不一定是“你赢我输”——还有一种更难得的结果,叫“体面收场”。钱分清楚了,人心没散,才是真正的圆满。
如果你正在经历继承纠纷,不知道该从哪一步下手,或者只是想找人理一理思路,欢迎在评论区和我聊聊。忙完案子我会一条条看。也可以来我的主页看看——里面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或许正好能帮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