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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继承遗嘱是自书的公证处接受吗?

    2021-06-2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产公证律师 浏览:

    办理继承遗嘱是自书的公证处接受吗?
    办理继承遗嘱是自书的公证处接受吗?
       很多人选择自书遗嘱的形式订立遗嘱,而后希望公证处予以公证。虽然法律规定自书遗嘱是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的,但是公证处可以对自书遗嘱予以公证,所以办理即使继承遗嘱是自书的,公正处也接受。

      自书遗嘱公证流程如下:
       1、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3、承办公证员在《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办理公证。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是,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想办理公证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在生前自己到公证处办理,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不能再办理公证遗嘱。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办理公证继承,也可以不公证直接继承。

       当然,有自书遗嘱在,只要自书遗嘱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民法典》继承编中的相关规定,不公证遗嘱也一样有效,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不经公证,直接持遗嘱办理继承。更多相关继承的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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