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格式及内容
2021-07-0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62
遗嘱的格式及内容
立遗嘱都知道,但是不知道的是遗嘱的格式及内容,很多人如果没有搞清楚这些,很容易立了遗嘱最后也无效,看看后面的内容就清楚了。
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以及遗嘱人死后留下的具体数量,并说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量。这些遗产包括住宅、存款、有价证券、交通工具、家具、家电、金银饰品、衣物等个人用品,租赁、承包的收益、债权、知识产权的财产权等,遗嘱人借的债务及其偿还方法也必须在遗嘱中一起明确记载。
(2)指定人和受人遗嘱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留给其中一人或几人。必须注明遗嘱继承人的名字。否则,遗嘱无法执行,继承人只能依法继承分配遗产。遗嘱人遗赠财产的,应当注明遗赠公民的名字的国家和集体是遗赠人的。必须注明公司名称等。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遗嘱人最好在遗嘱中列出一份遗产清单,并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和存放地点。在遗嘱中,政府应当指定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继承或者受遗赠的具体财产的名称、份额或者数量。如果指定由几个继承人或者受遗脂人共同继承或者受遗赠某一财产,应当注明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获得的具体数量或者份额。但如果没有注明每个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某一财产的数量或者份额,法律一般推定为均等享有或者受遗赠权,即应当平均分配该遗产;如果遗嘱中有未处分的财产,则视为未处分的遗产,应当依法继承。
(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义务,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遗赠的前提。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