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央产房继承过户最新规定

    2021-07-1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央产房继承过户最新规定
    央产房继承过户最新规定
     
            其实在北京,针对央产房继承过户的规定比较多,这篇文章就来给大家详细说一下央产房继承过户最新规定是什么,帮助您了解。

            第一:房产过户和遗产继承的相关概念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与、遗产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地产,到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地产所有权变更手续。也就是说,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地产经纪人有几种情况,有继承房地产经纪人、赠与房地产经纪人、二手房经纪人等。

            遗产继承是指因生前财产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是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是遗产的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合法遗书是继承人的产的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法律直接规定和继承人设立的合法遗书所享有的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是继承权。

            第二:央产房继承过户的程序和规定。

            1.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地方税务局核定税费,再到建设委员会更换新的房产证。时效性:继承公证需要家庭成员核对,时效性不确定。建设委员会立即办理,新的房产证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央产房屋需要在办理《北京央产单位已购买公房变更通知书》后办理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费、公本费、不交税费,出售时房屋年限以原房本时间为准.各公证处所需材料不一致,因情况复杂,所提供材料不固定,建议直接到公证处咨询。

            3.根据公证人提交的信息准备转让方式:持继承公证、房产证、身份证到财政局办理免税证明。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上一篇: 要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有什么流程

    下一篇: 央产房继承过户怎样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