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的订立遗嘱
2021-07-2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28
如何有效的订立遗嘱
遗嘱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生命的最后一封信,所以如何有效的订立遗嘱,是很多关心的问题,下面的内容就来说说这个问题。
不同的遗嘱有效的条件各不相同,下面来分别来说一下具体的遗嘱
第一:遗嘱应符合形式要求。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写遗嘱、代写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处理的自写遗嘱,遗嘱人必须亲笔写、签名、明确记载年月日的代书遗嘱,必须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在场作证,其中一人代书,明确记载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的录音形式立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作证的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作证,但在危急情况下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遗嘱人应当说明自己去世后的遗产,包括遗产的范围、名称、数量。只要是遗嘱人的合法个人财产,动产、房地产、有价证券、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都可以作为遗产分配。
第三,遗嘱人必须明确遗产的归属。遗嘱者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如果继承人不明确,遗嘱无法执行,继承人只能依法继承分配遗产。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