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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关于继承诉讼时效的规定

    2021-07-27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

    民法典关于继承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继承诉讼时效的规定
     
            继承诉讼是不是无限期的呢,很多人知道了自己的继承权益被侵害,但是没有及时的进行诉讼,下面的内容就说一下民法典关于继承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民法典关于继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如果房屋继承发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为3年,起诉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20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相理解、和谐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如果谈判失败,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继承纠纷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①举证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法院要求当事人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举证;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举证。

           ②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必须在举证期满10天前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③申请延期举证。

           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内确实难以提交证据材料,应当在举证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内仍然难以提交证据材料,可以再次提交延期申请,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更多相关法律,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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