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继承和赠与
2021-08-0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42
经济适用房继承和赠与
有了经济适用房,很多低收入者才有了自己的房子,其实这项政策是非常好的,下面的问题来说的是经济适用房继承和赠与的相关内容。
经济适用房的相关问题:
①赠与:经济适用房不具有赠与权。由于建造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因此有限产权不包括赠与权。
②继承: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无论是业主生前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业主的继承人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使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但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经济适用房实现后的产权归继承人所有。
③过户:已经住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按照目前的市场价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要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支付综合地价。按市场价出售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需要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和产权转让手续。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