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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2021-08-1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

    老人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老人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很多老人在生前没有立遗嘱,但是在临死的时候会讲出自己的意愿,包括对财产的分配,但是这样是不是有效也是有条件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老人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口头遗嘱就是指生命处于随时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条件下订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人死前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与继承无利益相关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这里,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如果在危急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能有采用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甚至是公证遗嘱的,取代口头遗嘱的效力,先前订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诵盈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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