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需要什么人做证人
2021-08-1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82
口头遗嘱需要什么人做证人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那么口头遗嘱需要什么人做证人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且《继承法》对遗嘱见证人也作了限制,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立下口头遗嘱的时候要能够清楚具体证人跟其他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最好是能够在立口头遗嘱的时候录音、录视频等等。
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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