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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

    2021-08-1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录音遗嘱律师 浏览:

    口头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
    口头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
     
         在危急环境中,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那么口头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呢?

         口头遗嘱立遗嘱时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陪伴遗嘱人在现场。在脱离危急环境或紧急状况后,立遗嘱人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后,可以用录音或者书面的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丧失效力。口头录音遗嘱需要具备几个要件: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所订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录音遗嘱要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条件: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这是录音遗嘱必须符合的条件,由此可知,偷偷录音的遗嘱是不符合以上的条件的,所以它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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