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以前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2021-08-12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35
三十年以前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立了遗嘱之后并不是马上就会公布,可能是会等立遗嘱人死亡之后才公布,也有可能是会等恰当的时机才公布等等。有些人找到了一份几十年前立下来的口头遗嘱,那么,几十余年前的口头遗嘱还有效吗?
符合生效条件就有效。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关于见证人的资格见后面的解释)
2、老人当时头脑清醒,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3、是老人真实意愿表示;
4、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5、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6、生前没有立过公证遗嘱,或立有公证遗嘱但后来撤销了。
关于见证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