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过户还需要其他人签字吗
2021-08-1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有遗嘱过户还需要其他人签字吗 有遗嘱,遗嘱继承人想办理继承过户遗产房屋,还要其他子女签名吗?这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经公证的遗嘱,另一种是没有经公证的遗嘱,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要求。
首先在我国如果有遗嘱的,那么遗产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才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其次遗嘱有经公证的遗嘱和没有公证的遗嘱两种情况。
1、如果是有经公证的遗嘱,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可以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名就可以按照公证遗嘱进行办理过户。
2、如果是没有公证的遗嘱,房屋管理登记机关是要求其他子女签名确认遗嘱的是否真实有效的。
以上是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