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范文
2021-08-23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31

老人立遗嘱范文
老人百年之后的财产,很多时候因为继承没有留下遗嘱,后面的继承人产生各种纷争,甚至是斗殴,所以还是要提前立下遗嘱,下面来说一下老人立遗嘱范文。
老人立遗嘱范文需要注意的地方
立遗嘱者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有些老年人在生病时立遗嘱可能无效。因此,在制定遗嘱时,必须判断立遗嘱者是否有意识,是否有制定遗嘱的能力。
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立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民事行为,行为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者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确定遗嘱者是否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以遗嘱者立遗嘱的时候为准。这就是公证机关和律师在进行遗嘱公证和见证时,必须制作相关的询问记录,以证明立遗嘱者的意识清醒和行为能力。
夫妻共有与家庭共有一般为共有,后几种共有关系一般为按份共有,当共有关系中有人之一死亡时,继承开始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确定遗产的范围。对于共同购买的财产,共有人之一死亡的,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共有人之间的约定,将属于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从共同购买的财产中分离出来,剩下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共有财产,除约定外,如果分割财产,应先将共有财产的一半分成配偶,剩下的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割他人的财产。更多相关遗嘱的内容,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