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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法定继承人的分配比例

    2021-09-06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法定继承律师 浏览:

    遗产法定继承人的分配比例
    遗产法定继承人的分配比例
     
    在《继承法》第十三条中对如何进行公平的比例分配做出了相当严肃的说明,一般来说要从两方面进行解析:
     
    1、当同一批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每个人所继承的财产应该是相同份额的,并不存在差别。这是最普通的在继承法中所规定的事项,但是这也是在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发生时所规定的顺序。
     
    2、在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的分配金额可能会有差别。根据据相关法律表明,特殊情况主要有:
     
    (1)在日常生活中特别困难,而且自身很难有劳动力得到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酌情多分配一些份额。在这里,生活困难和自身劳动力差是必要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有这两种情况才能被酌情多进行一些分配,而且是需要强制执行的。但是继承人不得因为有此项规定就假装自己符合该规定,以谋求更高的分配比例,如果经过调查核实,是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
     
    (2)对于被继承人身故之前,有其他人对其行使了最主要的照顾义务的,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中有人与被继承人长时间在一起生活的,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可以多分配一部分给他。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必须由其他继承人商议同意后才能进行,如果不同意法律上也没有具体支持的依据。
     
    (3)对于自身有条件对于被继承人生前能够进行抚养的,却没有尽到自身的养育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是可以不对其进行分配或者少分配一给他,这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的原则性问题。

    3、不管是在哪个批次中的继承人,符合了以下条件之一的,理应少分或者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1)继承人自身有能力却不尽到抚养义务的。
     
    (2)通过所有继承人一致商议可以自行决定分配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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