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文字遗嘱如何有效

    2021-09-07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文字遗嘱如何有效
    文字遗嘱如何有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立遗嘱不规范,会导致不生效或者受益人产生纠纷,这是谁也不想看到的。下面介绍文字遗嘱如何有效。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在线咨询

    上一篇: 爷爷的遗产孙子有继承权吗

    下一篇: 打印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