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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公房承租权继承规定

    2021-09-1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北京公房承租权继承规定
    北京公房承租权继承规定

     
            北京公房是有承租权的,那么相应的在继承方面有什么规定呢,在这篇文章中就来为您解释一下。

            北京公房承租权继承规定

            对于公房来说是不可以继承的,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公房承租权,人民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向公房所有权所在的行政机关或单位申请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当事人坚持继承请求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该条规定的原因如下:要求继承公房承租权实际就是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问题,由于承租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和认定问题,属于公房管理单位的职权,法院不应越权代行,不宜在析产继承中一并解决。因此,对于当事人请求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公房承租权的,法院不予支持或不予处理,告知当事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或产权单位申请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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