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问题
2021-09-1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83

北京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问题
在对于公房承租人来说,其死亡后是如何继承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来看看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帮到您。
第一:北京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问题
首先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公房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能继承的只有个人合法财产。
第二:公租房不能继承的详解
公房租户变更通常发生在原租户死亡后。因为人们还有观念,认为分配给自己的房子是自己的财产,所以很多老人想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孩子的老人去世后,也有争夺老人租的公房的人。实际上,从法律上讲,公房作为国家和单位给予的福利待遇,并非个人的私有财产,首先个人不能以遗嘱的形式留给任何人。其次,公房的租赁权也不能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宅的所有权是国家所有,不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没有继承问题。在公共住房制度中,虽然涉及到公共住房租赁和居住的权利,但该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承租人只享有自己的居住权,没有权利处房产。因此,原承租人死亡后,公房租赁权的变更是实践中的难题。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