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继承免税?
2021-06-0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84
最新房屋继承免税? 目前国家已经通过了继承房屋的时候免征契税,这个执行实施的时间定在了2021年9月1日。下面介绍一下在什么情况下继承房屋的时候可以免除契税。
首先要注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变更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其次:合同确定的交易价格作为纳税依据。
第三:1997年7月7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020年8月11日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所有权,承担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土地转让和房屋所有权,是指以下行为:
㈠土地使用权转让;
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
第二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让。
以投资投资(出资)、偿还债务、转让、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住宅所有权的,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征收权利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至5%。
权利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一项规定的税率范围内提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申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前款规定的程序确定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住房的所有权转移的差异税率。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房屋买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和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交换、住房交换、交换的土地使用权、住房价格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等无价格转让土地、房屋所有权行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销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四)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和交换价格差异明显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审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按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部门承担土地、房屋权利用于事务、教育、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担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担荒山、荒地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变更土地和房屋所有权;
(五)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权;
(六)依法免税的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担土地和房屋所有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居民住宅需求保障、企业改革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况免除或减免权利税,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申报。
最新房屋继承免税?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决定下列情形免征或减免契税:
(一)由于土地和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和征用,重新承担土地和房屋所有权;
㈡因不可抗力而失去房屋,重新承担房屋所有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免征或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八条纳税人变更土地、房屋使用情况,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6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之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凭证之日。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前申报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