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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遗嘱有效期多久

    2021-09-1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89

    房产遗嘱有效期多久
    房产遗嘱有效期多久
     
           遗嘱并不是立刻就能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书,因为遗嘱一般都是遗产权利人生前提前写下的,需要一定时间才可以操作。那么其中遗嘱人可能会有所变化去更改,那么房产遗嘱有效期多久呢?

           经过公证的房产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扩展资料:房产遗嘱公证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法律依据:

      《继承法》当中第8条明确的规定,因为继承等方面的原因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等时效应当是3年,自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盈盈带来的房产遗嘱有效期多久。房产遗嘱的有效期是一直有效的,但是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则可能是无效的。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诵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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