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须知
2021-09-17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95

代书遗嘱须知
代书遗嘱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或者说代书遗嘱应该须知些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代书遗嘱应须知些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①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②继承人、受遗赠人;
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也就是说,见证人必须始终在场,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
3.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是见证人。
4.见证人不得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例如亲戚、朋友、债权人、债务人等。
5.代书遗嘱必须由见证人之一代书,最好用亲笔书写,不要用电脑打印。
6.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字,最好签字后再按自己的指印。
7.代书遗嘱应当注明日期。
8.代书遗嘱的形式一般适用于遗嘱人不能用文字表达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思或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笔写遗嘱的情况。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