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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借款给公司,迟迟未返还,我所帮助其连本带利要回钱款

    2021-01-27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成功案例律师 浏览:

    案情

           沈某与朋友一起在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应公司要求,沈女士与朋友合计借给了公司共计50万元,签订了借款期限为两年的借款合同。后因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沈某离职,找到诵盈杨志峥主任希望能拿回公司所欠借款。

    方案

           在杨主任的指导下,沈某的朋友将其对公司的债务一并转移给了沈某,使其共计五十万元。便以一起诉讼一并将三个债务关系一起处理。由于杨主任发现该公司在密云注册,并且通过查询发现该公司系一人公司,杨主任带着当事人来到了密云法院起诉该公司,并进行了财产保全,并查封了汽车租赁公司名下十二辆汽车。

    结果

           在起诉及进行财产保全之后,该汽车租赁公司主动找上了我方当事人,在与我方交谈后,达成了和解顺利要回了五十万欠款以及应付利息,我们也解除了财产保全使其能正常生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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