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6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
最近我接待了一位北京大姐,她遇上这么个难事:一家人早年白纸黑字签了分家协议,财产都已经分配清楚了,全员也都签字按了手印。结果父母不知什么时候,又偷偷立了一份遗嘱。内容和分家协议完全不一样。
两份文件“打架”了,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处理了大量北京地区的遗产分割案件后,我告诉你这样的情况都是怎么办的。
原则上:分家协议优先于遗嘱!
分家协议,本质上是全家协商一致签订的书面约定,它就像一份“民事合同”。只要签字时大家都是自愿的,且内容也合法,这份协议就具备法律效力,全家人都得遵守,任何人都不能单方面更改。而遗嘱,是父母单方面做出的意思表示,原则上不能推翻已经生效的分家协议。
但有一种例外情况——如果分家协议里明确划分出,某部分财产仍归父母个人所有,那这部分财产,父母就有权通过遗嘱重新处置。
如果你也遇到了分家协议和遗嘱冲突的困扰,不知道哪份管用、怎么维权,别一个人发愁。评论区和我说说你的情况,我有办法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