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怎样办理房产继承?
2021-06-25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8
有遗嘱怎样办理房产继承? 一般来说,有遗嘱的情况下是按照遗嘱继承的,像房产继承这种,最好还是在最后办理好遗嘱,做个完全的准备。
第一:如果有遗嘱,如何处理房屋继承? 1、持住宅所有者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发行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书、原住宅所有者立的遗书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2、持房地产票、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书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手续。
但是,司法部发布了《于废除《司法部、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实施了20多年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今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产赠与等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没有强制公证的要求。今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在所有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住宅户口登记,即协商继承,当然也可以拿着遗书进行房地产登记。
有遗嘱怎样办理房产继承? 第二:相关房产规定 根据新的规定,老人生前留下遗书,老人去世后,孩子可以拿着遗书直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转移。
对此,不能简单地判断好坏。结果,家庭财产有继承权,但遗书无法阻止家庭人员,遗书也可以写多份,遗书的效力因形式而异。房地产登记机构也必须确认遗书的效力。遗书是老人自己写的吗?是老人留下的最后遗书吗?对此,房地产登记机构也没有审查的能力。
当前,《司法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公证的联合通知》的废除是第一步,接下来要做很多工作。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联系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