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
在过去,《继承法》里面有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的规定,但却没有说,如果遇到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的情况,该由谁来继承。这就导致很多失独老人的遗产无人继承,最终被收归国家。
现在,《民法典》中新增了代位继承的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以后,当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了,那么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当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了,那么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都可以成为合法继承人,同样享有合法继承权。
从此以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大大扩张。如果再有老人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情况,也不用担心留下的房产无人继承,被收归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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