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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公证后高枕无忧?这3种情况依然可能被推翻!

    2025-05-2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424

    许多人认为,只要立了公证遗嘱,财产分配就万无一失。然而,真实案例和法律实践告诉我们,即便经过公证的遗嘱,也可能因某些“漏洞”被推翻!

    一、胁迫立遗嘱,公证也无效

    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经过公证,只要证明立遗嘱时违背真实意愿,遗嘱仍可被推翻。

    二、精神状况存疑,遗嘱成废纸

    《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公证处虽会审查精神状态,但若家属刻意隐瞒病史,仍可能蒙混过关。

    三、程序违规,公证变“空文”

    要求公证员必须亲自见证并全程录音录像(2021年后强制规定)。如见证程序中有瑕疵(如代签、未录像)可直接导致遗嘱失效。

    律师见证遗嘱——更灵活、更安全!

    公证遗嘱虽严谨,但存在修改难、程序僵化、易被钻空子的弊端。相比之下,律师见证遗嘱具有以下优势:

    1,专业审查:律师会严格核查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意愿真实性,避免无效风险。

    2,灵活调整:无需重新公证,可随时通过补充协议或新遗嘱修改内容,适应财产变动或家庭关系变化。

    3,证据链完整:律师全程录音录像、制作见证笔录,甚至可邀请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比自书遗嘱更具说服力。

    4,执行保障:律师可担任遗嘱执行人,确保遗产分配按意愿落实,减少继承人纠纷。

    公证≠绝对安全,公证遗嘱虽强,但绝非无懈可击。若存在胁迫、精神问题或程序瑕疵,仍可能被推翻。而律师见证遗嘱既能规避程序风险,又能灵活调整,真正实现“你的财产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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