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
一个刚下了判决的案子!
北京西城,1套老房子,5个子女,30年的恩怨。
老张夫妇百年后,留了一套房给五个孩子。兄弟姐妹坐在一起商量,最后决定:房子归老二,其他人放弃继承。老四当年也在公证处白纸黑字签了字——自愿放弃,不反悔。
20多年后,老二把房子卖了,老四却突然翻起旧账。说当年放弃继承是被误导的,说房子只是让哥哥“代持”,于是一纸诉状把哥嫂告了,要求赔偿261万。
收到传票那天,老二两口子又惊又委屈:30年前的事,当年你自己签的字,公证也办了,房子也卖了,怎么30年后反悔了?
无奈之下,老二找到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回志新律师代理了这个案子。
我们是怎么帮他的?
回律师接手后做了3件事:
1、拉时间线
1981年父亲去世→1995年母亲去世→1996年公证继承→2005年房屋出售→2025年起诉。这条线拉出来,30年间的每个节点清清楚楚。从老四签字放弃到起诉,整整过了29年。
2、调公证档案
调取当年的公证笔录,老四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房产,自愿,没有胁迫,也不反悔。”白纸黑字,这是最硬的证据。
3、拆录音证据
老四拿出跟老二的通话录音,想证明房子只是让哥哥“帮忙拿着”。我们当庭指出:那是老二维护亲情的“情感表达”,不是法律上的自认。录音中老二从未承认过房屋共有。
法院最终判决我方胜诉,近300万的索赔请求被依法驳回。
一句口头承诺,抵不过一纸公证。亲情可以包容误解,但法律只认证据。作为律师,我们的职责是让法律事实说话。法庭上看的不是情绪,是证据。
此案中3个常见的坑
👉 放弃继承一旦公证,很难翻案 ——签字之前想清楚,签完别反悔。
👉 “代持”没有书面协议,法院不认 ——兄弟姐妹口头说“放你那”,法律上不顶用。
👉 维权别拖,法律不等人 ——20年是最长保护期,过了就没这个店了。
亲情需要温度,财产需要规则。不要让一句“你放心”,变成日后法庭上的“我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