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签字吗
2021-06-29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3
遗嘱继承人签字吗
在遗嘱继承的时候,遗嘱继承人签字吗?这个不要说是继承人,很多被继承人也不清楚,那么就带着这个问题,来看看后面的文章。
第一:遗嘱继承人需要签字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不需要继承人签字,遗嘱由被继承人、代理人、见证人等签字。分别出现在自己的遗嘱、代理遗嘱、印刷遗嘱等遗嘱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写,签字,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印刷遗嘱】印刷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遗嘱者和见证人必须在遗嘱的每页签字,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像遗嘱】以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遗嘱者和见证人必须在录像中记录姓名和肖像、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者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名以上见证人作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者可以以书面或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如何确定遗嘱的有效性?
一份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性和形式性的要素。就我国继承法而言,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遗嘱人必须具备权利和行为能力。中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有能力立遗嘱。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反映遗嘱人的真实含义。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含义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不得将属于国家的所有财产、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得取消失去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内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遗嘱形式包括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外,明年、月、日以外,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在代书遗嘱上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