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遗嘱细则
2021-07-2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嘱见证律师 浏览:
律师见证遗嘱细则
很多人在做遗嘱的时候,都会选择去找律师进行见证,下面就来说一下,律师见证遗嘱细则,看过之后,您应该就清楚了。
律师见证遗嘱细则
①委托人应为遗嘱人本人,两名见证律师与遗嘱人和继承人无关。
事实上,有些立遗嘱人由于年事已高,不方便到律所委托律师,有时由其子女先与律师联系,这种情况应注意一定要询问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后,由其本人与律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不要以有关人员的名义签订上述文件,在支付律师费用时,也最好由立遗嘱人自己支付,以免有关人员在支付有关费用后,在后期诉讼中,这种情况影响遗嘱的效力。
②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立遗嘱人是病人或年龄较大,最好有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以确保他们清醒。
在遇到患者或年龄较大的立遗嘱人时,为了保证立遗嘱的有效性,见证律师应多次向立遗嘱人确认立遗嘱的含义是否为其真实含义,并在见证前与其聊天,观察其反应能力和表达能力。在完成见证事项时,律师在查看立遗嘱人最近出院记录并显示其意识清醒的前提下,在立遗嘱的前一天、立遗嘱的当天达证书当天反复询问立遗嘱人的含义是否真实,并进行摄像记录。
③立遗嘱时,应注意不要在医院确认遗嘱无效,立遗嘱现场除立遗嘱人和证人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④由于立遗嘱人在医院接受治疗表明其身体处于不稳定状态,在这种不稳定状态下立遗嘱的效力必然会在后期诉讼中受到质疑,因此,除非是非常紧急情况,一般最好不要在医院作遗嘱见证。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