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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遗嘱确立必备条件

    2021-08-16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口头遗嘱律师 浏览:

    口头遗嘱确立必备条件
    口头遗嘱确立必备条件
     
         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那么口头遗嘱确立必备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无论是否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都要求遗嘱人有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且该口头遗嘱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不能在精神状态迷糊的情形下订立。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怎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处于战争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或者是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只能以口头遗嘱的方式来确立遗嘱,无法或者无能力采用其他的遗嘱形式。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在场是指在订立遗嘱的场合,时间和地点都要与遗嘱人一致。而见证人并不是随便两个人都能承当的,至少见证人要有见证的能力即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有证明和作证的能力。此外,为了保障口头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见证人必须是除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受益者外的无利害关系人,受益人能够获得遗产,与见证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均要求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继承,超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遗嘱无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有效的遗嘱要求遗嘱的内容合法,不仅仅是形式上,还要求遗嘱继承指定的遗产合法,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非个人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无权处分的财产的继承无效。

         口头遗嘱的生效出了需要两个及以上的合格的见证人之外,还需要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遗嘱。病危或者在战争状态下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下,有随时可能遭遇生命威胁的情形下,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来订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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