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遗嘱需要有证明人吗
2021-09-27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17
父母留遗嘱需要有证明人吗 网友疑问:父母留遗嘱需要有证明人吗?
律师解答:分情况来定,当事人自书遗嘱,有签名和手印,以及注明年月日,就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