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2021-06-1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浏览: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提到继承,很多人应该都知道,但是还有两个名词,转继承和代位继承,这个没太接触过法律的朋友可能就不清楚了,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适用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是继承人的子女,比继承人先死。
    2、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受代位人数的限制。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一般只能以被代位人的继承份额为限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应该继承的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效力不同。转让继承是继承人直接继承后,转让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让继承人享有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代位继承人行使的是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代位人遗产的继承权。
    2.发生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让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可能是任何继承人的死亡;代位继承只是因为继承人的孩子死了。
    3.权利主体不同。转让继承人是转让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仅限于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4.适用范围不同。转让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产中,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有其他继承遗产等问题,可以联系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上一篇: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及费用?

    下一篇: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