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2021-06-18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35
遗嘱继承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在遗嘱继承中,有很多需要的条件的,我们这边就来说一说,遗嘱继承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了解好这些有助于合理合法的处分您的遗产。
遗嘱继承及其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继承在法律上也被称为指定继承,是根据该继承人制定的法律认可的遗嘱,使遗产继承人能够继承该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义上的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死亡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继承遗嘱: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抚养协议。因此,只有遗赠抚养协议无效,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虽然有效,但遗赠抚养协议未涉及的部分可以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第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第二,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失去或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备继承资格。遗嘱失去或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不再具备继承资格,不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在遗嘱继承人死前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也不代位继承。
《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继承和遗赠。
遗嘱继承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根据本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几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17条公证遗嘱由公证机关办理。
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亲笔写,并签字,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
遗嘱者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名以上见证人作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者可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的,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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