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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法院判决房产继承 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2021-07-20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

    通过法院判决房产继承 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通过法院判决房产继承 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我国对于继承人的规定很多,而且继承人也不止一个人,所以很多时候会出现房产方面的纠纷,下面就来说一下房产继承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第一:房产继承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一般而言,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法院立案后,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付诉讼费用通知后的第二天起7天内进行预付。此外,对于反诉案件,是在当事人提起反诉后的第二天起7天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时的7天内向法院缴纳。在通知支付诉讼费用期间,如果当事人确实难以支付案件受理费用,可以在预付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如当事人在预付期内未提交受理费、上诉费、延期诉讼费、延期诉讼费的申请,则自动撤销诉讼费,诉讼费必须按时支付。

           第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本办法支付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除非不缴纳或免除诉讼费用。

          当事人应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包括:

          案件接受费。包括第一审案件接受费、第二审案件接受费和部分再审案件接受费。需要支付案件接受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决,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决没有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决或调解发生法律效力后再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

          按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种案件不支付受理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驳回的案件;

         (3)对不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

         (4)行政赔偿案件。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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