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1187-8389
  • 诵盈律师

    杨志峥 杨志峥  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 电话:139-1187-8389
    • 邮箱:info@bjsuewin.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什么条件下发生代位继承

    2021-07-21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代位继承律师 浏览:

    什么条件下发生代位继承
    什么条件下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一种继承的形式,下面这篇文章就来说一下什么条件下发生代位继承,看了之后您应该有所了解。

             第一:什么条件下发生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任何其他继承人都不能成为代位继承人,他们的后辈直系亲属也不能获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不仅包括已婚子女,还包括未婚子女、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

             2.被继承人必须先死于被继承人。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死于遗产分割,也不能适用于代位继承,而应适用于转移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继承人的后辈直系亲属。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亲属或长辈亲属没有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后辈直系亲属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育子女、养育子女或养关系的继承子女,不受代位继承人的限制。

             第二,怎么进行代位继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育子女、已形成养育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育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育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育子女的养育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育子女的养育子女也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分配遗产。但是,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其后辈的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没有劳动,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配给遗产。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上一篇: 代位诉讼遗产析产还债?

    下一篇: 律师事务所代书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