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遗嘱的效力?
2021-07-14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浏览:95
财产继承遗嘱的效力? 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提升,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很多老百姓手里都有些财产。很多老人为了避免纠纷都会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财产继承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诵盈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所谓财产继承,是指从该财产所有权公民死亡时起,其近亲属按照其有效遗嘱或者《继承法》的规定,无偿地取得其遗留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在我国,财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作为前提条件。死亡一般是指人的自然死亡,也包括法律制度上的宣告死亡。 1、财产继承从该财产所有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之时起发生,死亡之前的任何时间均不发生财产继承问题。财产所有人宣告失踪也不发生继承问题,失踪不同于死亡,它只发生财产的代管问题。
2、死亡人留有属于死亡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没有留下属于死亡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发生继承问题。
3、
财产继承要有合法的财产继承人或受赠人。公民死亡,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遗赠中的受赠人取得,其他公民不得成为继承人或受赠人;如果公民死亡后,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也没有遗嘱中指定的受赠人,死亡的合法个人财产不发生继承问题,只有发生遗产的处理问题。
4、
财产继承中,遗产的继承与死者债务的清偿相统一,谁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必须负责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但是,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继承人没有清偿义务。 5、财产继承是死者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的方式,其各种不同的转移方式的法律效力依次是:
①、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遗赠扶养协议;
②、遗嘱继承和遗赠;
③、法定继承人;
④、无人继承和无人受赠的遗产处理。
以上就是诵盈为您总结的关于财产继承遗嘱效力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本网站进行律师咨询。